什么是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职责任务是什么?
外国在中国境内设立检验和鉴定机构有哪些规定?
什么是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
法定检验商品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免验?
什么是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
为什么要重视对外贸易合同中的商品检验条款?
怎样制订贸易合同中的品质条款?
怎样订好外贸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签订贸易合同中包装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订立检验、复验和检验机构条款应注意哪些问题?
贸易合同索赔条款一般有哪些内容?
怎样制订贸易合同中检验索赔条款?
什么是索赔、理赔和拒赔?
国际贸易中发生索赔有哪些原因?
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有哪些种类?
商品包装的功能是什么?
什么叫包装标志?包装标志有哪几种?
什么是成交样品?什么是参考样品?

什么是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


  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是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或有关的检验检疫事项实施强制性的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不准输入输出。

  法定检验检疫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进出口商品、动植物(或产品)及其运输设备的安全、卫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国际上的有关规定;防止次劣有害商品、动植物(或产品)以及危害人类和环境的病虫害和传染病源输入或输出,保障生产建设安全和人类健康。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法定检验检疫的范围包括:

(1) 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检验检疫商品目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规定,应施卫生检验检疫的进出口食品;

(3)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危险货物运输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技术条件的性能和使用鉴定。

(4)装运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货仓、车厢和集装箱等运载工具。

(5)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物品、动植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