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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Iorarc
1993年,南非外长博塔访问印度时首次提出建立环印度洋区域合作设想。1994年,毛里求斯外长卡斯纳里访印度时再次提出"印度洋经济圈"设想。1997年3月6日-7日,环印度洋的14个国家在毛里求斯召开部长级会议决定正式建立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以促进贸易合作。
环印度洋地区合作联盟宪章将发展地区贸易视为首要目标,并希望通过促进贸易自由化、取消各种贸易障碍和降低各种关税壁垒来实现这一目标。联盟的重点工人得进行合作,帮助创造生产就业机会、实现知识和技术的转让,开发人力资源并为环印度洋国家各国的繁荣作出贡献。联盟的宗旨是遵循尊重国家主权、领土完整、政治独立、不干涉内政、和平共处、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原则,不卷入双边等有争议的问题,推动区域内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促进成员国的经贸往来和科技交流,扩大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加强成员国在全球经济事务中的协调。
部长理事会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外长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或根据需要召开会议,负责制订政策,决定新的合作项目和领域。企业家论坛,每年开会一次,以及学术界人士组织,负责提供研究报告和信息交流工作。
至2000年1月,有19个成员国:澳大利亚、印度、印度尼西亚、肯尼亚、马达加斯加、马来西亚、毛里求斯、莫桑比克、阿曼、新加坡、南非、斯里兰卡、坦桑尼亚、也门、伊朗、孟加拉国、泰国、塞舌尔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对话伙伴:埃及、日本、中国、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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